海灵格:堕胎.领养.多重伴侣

  • 2014年12月24日
  • 德中心理

海灵格:堕胎.领养.多重伴侣

堕胎

我们在家族系统排列中看到,在家族系统中创造出牵连纠葛的从来就不是事件本身,无论是堕胎、犯罪或早逝,而是个人无意识的处理方式,或是想要逃避。

排列个案要看的问题是:堕胎时从未出世的“孩子代表”的反应,可以明显看到孩子安于他的命运,并不那么在意是否获得承认的要求,但他想要获得承认他是这对父母的孩子。

这种获得承认的要求,在家族系统排列的动力中是个基本主题:一如敬重我们所有的性伴侣很重要一样——无论他们可能是谁,敬重所有我们曾经怀过的孩子也很重要,包括早夭、送人领养、未出生的孩子,以及堕胎或胎死腹中的孩子。所有的怀孕都需要得到承认。

海灵格建议了一种简单但强而有力的仪式,来承认在堕胎情况里所发生的事情,以创造出解决之道及疗愈。排列中,邀请一位被堕胎掉的孩子代表坐在母亲前面,然后母亲看着他,将手放在他头上,说:“我是你的母亲,你是我的孩子。我拿走了一切,你付出了一切。现在在我心中给你一个重要的位置。”之类的话。通常这会让母亲连结到她的悲痛,她极有可能从未有意识且慎重的感觉过这份悲痛。父亲也可以做这样的仪式。

这类个案有一个重要的面向:检查母亲或父亲是否真诚。身为导师,可以从父母的伤痛、孩子代表的反应感觉到这一点。

我在前面章节提过,我们在父母亲身上下工夫时,会透过孩子的反应来测试他们所说的是否真实。如果孩子感到解脱,那么通常就是真实的;如果孩子代表没有什么感觉,那么父母亲就并不坦诚,或是没有能够在此刻负起身为父母的责任。

我们在这类个案中看见的是:堕胎通常是家族系统中重要的事件,需要如实地得到承认。当当事人感觉到未出生孩子的爱、看见他的牺牲,疗愈就可以发生。当当事人因为有罪恶感,所以试图解释当初为什么没有其他选择,这是拒绝承认她在这个事件上的责任。找理由合理化是一种不想负起责任、不想感觉失去之痛的巧妙方式。

堕胎对其他孩子的影响要视一对伴侣堕胎过多少次、在怀孕的第几个月终止妊娠,以及对女人来说这个经验带来的痛苦跟创伤有多大而定。

当伴侣的其中一方想把孩子拿掉,在生物层面上,他(她)是在对性关系的结果说“不”,某种程度上也表示在对另一方说“不”。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有堕胎的情况中,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不再像以前一样,通常就结束了的缘故。我们可以看见,关系实际结束的点通常就是堕胎——即使伴侣之后还继续在一起。

乱伦与性侵害

我们在处理这类议题的排列中看到:母亲要不是有离开家庭的倾向,就是没有给先生性生活,或是两者都有。因为母亲常常背负了原生家庭的一些东西,把她拽离先生,所以关系出现失衡——这个女人无法或是不愿意在关系中对等地交付出自己,结果或许是她在性方面拒绝了伴侣。为了平衡这种倾向,她无意识地给出女儿代替。

要找到这个情况的解决之道,我们需要一点揭露:孩子是因为爱母亲所以被卷入的;当这点被揭露,母女之间的接触通常会再次建立。这样,女儿就从替代母亲的负担中解脱了,可以再次变成孩子。通常到了这个时候,父亲将她当作性伴侣的兴趣也会消失。毕竟父亲真正想要的性伴侣是母亲,女儿只是替代品而已。

这些动力显露出来后,当事人更容易超脱对父亲感到的愤怒、受伤及罪恶感,也能将父母伤害自己女儿的责任与罪恶留给他。如果当事人依旧困在愤怒或罪恶感中,她实际上在承担一件非她所为的事情的负面后果—是她父亲做的事。

继续愤怒会让当事人的情况愈来愈困难,最后将阻碍任何的解决之道。首先,愤怒是两个人之间非常具有束缚力的执著;其次,愤怒会让她不去承认曾经跟父亲发生过性关系,这会让未来的性关系变得困难。

第一次的性连结会创造出强烈的束缚,如果想要以后的性关系成功,第一次的性连结就需要得到承认。

另一点要考虑的是:虽然女儿明显受到了伤害,但是她也许从跟父亲乱伦的关系中得到了某种形式的欢愉,其中也许有爱,不管是扭曲得多严重的爱。当当事人一直用指责也谴责的态度对待加害者,她就不能允许自己去承认这个欢愉,这样她也会难以去好好享受其他的性关系。

在排列个案中,解决之道可能是邀请女儿对母亲说“我出自于对你的爱而这么做。”也对父亲说:“我出自于对母亲的爱而这么做。”然后对父母双方说:“我只是个孩子,我是无辜的,我把过去这件事的责任和罪恶留给你们。”受性侵害的孩子必须重新恢复清白无辜,她在这件事中身为孩子的位置,必须再次得到确认。当这厘清了、解决了,当事人就可以自由地放下对父亲残存的愤怒。

领养

在排列中,领养议题可能的解决之道,是邀请当事人看着她的亲生父母,说:“谢谢你们给了我生命,这是我从你们那里唯一得到的,同时我会把它当成是你们给我的重要礼物。现在我会像你们曾经为我决定的那样,走向我的新父母。你们已经将我永远送走了,现在我从心里让你们离开。”对所有牵涉其中的人来说,这样通常感觉是最好的。

有一点很重要,要记得:不能把这些句子当成既定的公式,因为每个当事人都独一无二。最重要的要素是,当事人在回应亲生父母和养父母时,需要待在孩子的位置上,包括同样亲生父母将他送走的决定。

另外,要搞清楚的一个重点是:这节个案是为谁进行的?大致上的规则是:孩子需要把责任留给父母,才能重拾纯真无辜,而父母需要接受过往事件的责任,才能重拾尊严。

同性恋

首先,同性恋者有认同自己生物性别的困难;其次,同性恋者是局外人,因为同性恋在异性恋的标准外。

孩子为何会变成同性恋,海灵格描述了三个主要的原因:

一、在男同志的情况中,男孩代表了他先前家族的女性认为;因为家中没有女孩,所以这个男孩必须代表这位女性,因此成了同性恋。

二、母亲不允许儿子靠近父亲,于是父亲被排斥了,男孩就继续活在母亲的影响下。

三、孩子代表某个先前的家族成员,这个家中成员被赶出去了,或是变成某种局外人。孩子藉由成为同性恋者,也让自己变成了局外人。

第一种情况是三个可能性中最根深蒂固的,最有可能创造出一辈子成为同性恋的性别认同,坚定不移。

即使当事人确实发现了牵涉其中的家庭动力,同性恋者也鲜少有反转的可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同性恋者通常都不希望反转他们的性别喜好。一般来说,更重要的是考虑让当事人来做个案的那个问题,为这个问题找到良好的解决之道,而非强调个案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同性恋议题。

多重伴侣及三角恋情

从家族系统排列的观点来看,有外遇的人并不是一个稳定可靠的伴侣。他(她)为自己开了其他条路,随时准备逃跑。同样,选择一个已经有婚姻伴侣关系的人当伴侣,可能表示自己并没有真的要投入一段需要许下承诺的关系。

当先生有不忠实的行为模式,背后可能有许多原因。一个最普遍的原因是他没有和父亲连结,反而一直活在母亲的影响之下。所以,当这个男人遇见一个爱侣,他刚开始会把她看作一个他渴望的性感女人,但是关系一旦建立,他就开始把她当成母亲来看了。当她变成母亲,她在性方面就不再对他有吸引力,这个男人将需要另一个女人来满足那个角色。

如果一个女人是父亲的小女孩,没有亲近母亲,缺少女性力量,情况也一样。她对男人的渴望反映出她对父亲的渴望,没有完全当这个男人的女人,也反映出她觉得自己成为父亲的伴侣并不适当,所以她需要别人。海灵格说:“妈妈的儿子”跟“爸爸的女儿”可能会有热烈的爱情,可是他们不会承诺要投入这段关系。

男女关系是一种风险,意思是你无法确定下一刻会怎样,你无法确定这段恋情是否会继续。常见的恐惧是如果没有备胎伴侣,你可能会发现你完全是一个人、要靠你自己了,因此有一个以上的伴侣比较安全。但是,如果你缺乏力量或是单独的能力,有可能会觉得你没有第一任伴侣就活不下去——不管你还有跟其他人在一起。这意味着你还没有从父亲或母亲那里独立出来,而你的第一任伴侣就代表了你的父亲或母亲。有了新的爱人却还继续婚姻的夫妻,大多数都是这个情况。

根据家族动力,当一个已婚或有女朋友的男人跟别人在一起,又跟这个女人有了孩子。如果这个男人没有离开他现有的家庭,进入新的家庭,付出代价的将是他的孩子。新组合家庭中诞生的孩子将必须代表父亲的一个前伴侣,而这是因为父亲的第一任伴侣没有得到充分的敬重——当这个男人在某种程度上依旧跟前伴侣纠葛在一起时,就不会有敬重。

离开前任伴侣不一定就是对她无情或不敬重,反而可能是个适合的、面面俱到的解决方式。在大多数的案例中,对当事人来说,真正的困难之处是放弃对第一个家庭的依恋,放弃掉它所代表的一切,走过分手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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