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很讨厌一个人,是否还应该给予尊重?
我认为即使你很讨厌一个人,也还是要给予对方尊重。
可能你身边的这个人与你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同,或者性格不合、处事方式不同,总之你看到这个人就讨厌,内心排斥他,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不值得尊重,所以很难做到对他尊重,但又觉得应该尊重他人,因此纠结应不应该尊重这个人。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个性都不相同,但人们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决定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而是要容纳个性,尊重差异。当你接纳了他,做到了对他的尊重,也许你看这个人的时候会更客观和理性,你对他的态度改变了,他反馈给你的态度也会相应的反生变化,你会发现你们之间的互动会变得比以前更和谐、更顺畅,甚至化敌为友也不是没有可能。
尊重他人是美德,是一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对于我们自己喜欢的人尊重容易,而对心里讨厌的人尊重难。孟子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你给予了他人尊重才会赢得别人对你的尊重。当你的尊重得到满足的时候,你的心里也是快乐的。
我们要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个性和生活方式,心胸豁达,在尊重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与自己讨厌的人和睦相处。这样你的路也会越走越宽。
尊重他人,生活就会多一份和谐,多一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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