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与文化-兼论“二次创伤”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2008年5月12号,四川的汶川地区发生了大地震。这是一场灾难!在灾难面前,中国人显示出了超强的凝聚力,灾难极大地激发出了中国人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这得益于大而统的中国文化。
我们每天都在关注着地震灾区的电视新闻报道,灾区的每一个新的情况,牵动着每个中国人的心。从媒体报道中,我们看到了灾区群众那无助、痛苦、流泪的表情,这让我们的心也十分沉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怎样说,怎样做呢?
一般人都知道,流泪,意味着一个人的内心正在感受着痛苦。看到灾民正在流泪,我们的心也在哭泣。
这时候,我们一方面要面对灾民的痛苦心情和眼泪,同时,也要面对我们自己内心被激发出来的痛苦。此时,我们会怎么做呢?
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告诉灾民:你要坚强,不要流眼泪!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细想起来,其
含义之一,就是,如果你流泪,就表示你脆弱,就表示你不坚强;相反,如果你坚强,你就不应该流泪。
分析:中国人似乎把坚强看得更重要。眼泪被认为是一种不太好的心理品质。眼泪要服从于坚强的心理品质。暗含着对于眼泪的价值观念和价值判断。
含义之二,就是,如果你不流泪了,就代表着你变得坚强了。
分析:以眼泪为指标,观察一个人是否坚强。
含义之三,就是,如果你不流泪了,就意味着你已经不痛苦了。
分析:以眼泪为指标,判断一个人的情绪。这属于一般大众的心理常识。
含义之四,流泪,本来是痛苦情绪的生理伴随表现,是最自然的心理生理活动。可是,“你不要流泪”这句话,意味着一般人会认为流泪是引起痛苦情绪的原因而非结果,只要你控制自己不流泪了,你就能够不再痛苦了。只是表达了我们的一个良好愿望,却违背了心理学的原理。
分析:把心理和生理的伴随关系,曲解为“因果关系”。及时是因果关系,也应该是“痛苦是因,流泪是果”,而非“流泪是因,痛苦是果”。
含义之五,就是,如果你流泪,我就看到了你流泪,当我看到你流泪,我的心就会跟着你一起痛苦,我不想让我这样痛苦,所以,我就不想让你这样痛苦,因此,我会告诉你“不要流泪”。
分析:其实是我们没有勇气面对我们自己的内心痛苦,我们在压抑自己的内心痛苦,我们在排斥内心痛苦,所以,我们不允许自己流泪,也就不想让别人流泪。
或许还有更多的含义吧?请大家补充。
喜怒不形于色。
家丑不外扬。
有痛苦,只能“向隅而泣”!
如此来看,我们大家似乎有一种文化/价值倾向,我们总是想要我们的脸表现得阳光灿烂,我们不想让我们这张脸表现得痛苦不堪,我们不要眼泪,我们一定要控制我们的眼泪,无论内心多么痛苦,都不能让自己的眼泪在别人面前流出来。
痛苦情绪,是人性的自然表现;流泪,是痛苦时的自然生理反应。对于眼泪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中国人对于人性的态度。对于眼泪的排斥,从大处来说,可以折射出我们对于自然人性的压抑和排斥。
“9.11”事件发生时,我正好在纽约。从第一座世贸大楼被飞机撞击起火开始,美国的电视节目一直在直播,一直让美国人能够看到灾难发生的整个真实过程和后续发展的最新进展情况。这大概是美国的媒体比较自由和透明吧,这同时也折射出了美国人直面灾难的自信和勇气。当时的美国人,也是极端恐惧和痛苦的。但是,电视台从星期二到星期天,连续六天一直都在重复播放着飞机撞击大楼的恶性镜头,似乎他们的媒体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这样做会对社会公众带来“二次创伤”。
而我们国内的媒体,过去经常是倾向于“报喜不报忧”的。这大概是中国文化的“家丑不可外扬”的价值观念在媒体报道中的具体表现吧。我说这些,并不是在表扬美国文化如何好,也不是在批评中国文化多么不好。首先,我的意思是想说,通过这样的跨文化比较,我们能够看到中美文化之间的差异。这些文化差异,会在媒体报道方面表现出来,同样,也会在救灾过程中表现出来。
最近,在对地震灾民的心理干预中,一直被人们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二次创伤”的问题。昨天,还有一位记者问我“中央电视台等媒体,这样重复地播报地震受灾地区的进展情况,是否也会给灾区群众造成二次创伤呢?”其实,我们国家的电视台,还真的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地生动具体地让观众看到那些“血肉模糊”的淋漓镜头,我们的电视台一直都是在做“积极正面的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是不用担心电视台的报道会给灾区群众造成“二次创伤”的。
我并不简单地完全赞同美国媒体的“及时客观的真实报道”,因为这样做太缺少媒体导向性了。就算是美国媒体存在“太真实客观”的问题的话,而我们的媒体报道,就似乎又有些“不太客观真实”了。从文化比较的角度来说,似乎显示我们中国文化难以接受眼泪和痛苦,我们正在设法回避这些心理的和生理的现实。
每个灾民心中都储存着地震时看到的那个最令人恐怖的镜头(为了方便表述,我们把这个叫做“第一镜头”)。在这样的心理背景下看电视,如果看到了电视上的恐怖画面(为了方便表述,我们把这个叫做“第二镜头”),就会激发起他内心恐怖画面的镜头。这时候,他哭了。
在他哭的同时,电视镜头引领他继续看下去,然后,他看到了电视里的镜头发展,他心中的镜头也跟随着电视镜头而发展着……
电视镜头,给他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呢?如果他心中没有第一镜头,他就不算是灾民吧,就跟我们一样,看了电视也没有受到伤害。如果他心中原来就有第一镜头,他看了电视的第二镜头之后,这第二镜头并没有比他的第一镜头更惨烈,所以,从强度上来说,并没有给他更强烈的恶性刺激。而他在看电视的过程中,他心中的第一镜头,跟随着第二镜头的发展,得到了修改和发展。这样一来,在刚看电视的时候,或许刚刚平静下来的他又开始难过了,流泪了,但是,当他继续看下去的时候,他的痛苦情绪会得到转变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电视媒体的报道,即使是很真实的,也没有对灾民的心理造成更多的伤害。
如果这个灾民,为了不再让自己痛苦或哭泣,他再也不看电视。表面上看,他可能再也不哭了,似乎再也不痛苦了。但是,他的大脑会经常频繁地播放那个第一镜头给他看(“闪回”),每播放一次,都会带给他最恐惧和痛苦的体验,让他没有办法摆脱。在他的心中,只有第一镜头,没有别的其它镜头。他的第一镜头就会永远地停留在最恐怖的那一瞬间。
岁月在延续,他心中的痛苦记忆,也许会随着岁月的延续而逐渐模糊、淡化。但是,无论怎样的淡化或模糊,第一镜头以及伴随的极度惨痛的情绪,却永远得不到修改和发展,会永久地停滞在历史的那一瞬间(fixation),让他陷入灾难痛苦而无法自拔。
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在心理干预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灾民努力地不让自己哭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压抑之后,他实在忍不住了,在他的亲人面前,他失声地哭了。这时,他的亲人们就会走过来,告诉他说“你不要哭了”。灾民哭了一阵子之后,情感得到了一些宣泄,然后,他又重开始克制自己的眼泪,让眼泪不要流出来,以显得自己能够比较坚强,也能够让自己变得符合其家人的价值判断标准,能够被家人所接纳,而不是被家人所抛弃。当他忍住眼泪的时候,其实,他的心依然在痛苦着,而他的感情并没有得到家人的尊重与接纳,他在家人面前,却只能一个人独自痛苦着,更别说得到家人的理解和安慰了。他的家人,也跟他一样,努力让自己表现的坚强,而内心,也同样地一直痛苦着。假如,一个家庭,丈夫失去了妻子,女儿失去了妈妈,活下来的这两个人,都在对方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坚强,都不再提起丧失亲人的痛苦心情,他们俩个活着的人,都会小心翼翼地收藏起自己的痛苦,努力在对方面前展现出自己的坚强与快乐,担心自己一旦表现出痛苦,就会引起对方的痛苦,就会自责。结果是,在他们失去了亲人之后,他们同时又失去了两个活人之间的亲情交流,他们各自强装欢颜,却都深陷孤独和痛苦之中。
当灾民忍住了眼泪的时候,心理专家来了,他们在心理干预会谈中,提到了地震发生时的场面,问到了灾民的心情和感受,这时,灾民在心理专家面前,忍不住又哭起来了。这时候,他的家人会走过来,对心理专家表现出他们的愤怒,他们似乎在说:“你看,他刚不哭了,你一来,你这么一说道,他又哭了!都是你心理专家惹的!”其实,家人只看到了被干预者的眼泪,一会儿流泪了,一会儿忍住了,一会儿又流泪了……他们根本就没有真正地去关心被干预者的心情。受到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被干预者的家人在指责“心理专家”“二次创伤”的同时,也“指桑骂槐”地批评和指责了被干预者的情感表达。
当心理专家受到指责的时候,最多也就是感到自己有些委屈吧,既然做这个工作,哪有不受委屈的呢?实在受不了了,还可以找同行进行督导而获得帮助。而灾民呢,可就惨了,谁来安慰他呢?谁能真正能够理解他、接纳他的痛苦呢?谁来真正从心理上帮助他们呢?!
心理治疗师/咨询师,是心理学应用的专业人士。当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怀揣一颗热情之心要去救助灾民的时候,我们是否也要对自己做一些文化上的反省呢?我们是否也要检阅一下自己是以怎样的文化价值观来面对自己内心感受到的痛苦呢?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内心痛苦都没有勇气去面对,我们又如何能有勇气去面对灾民的内心痛苦呢?如果我们对于自己的痛苦,除了采取压抑和掩饰之外,别无它法,那么,在我们去帮助别人的时候,我们是否真的能够共情地理解和无条件地接纳灾民的痛苦心情呢?如果我们不能接纳自己和他人的痛苦情绪,包括眼泪,那么,在我们的心理干预过程中,自然就会在言谈话语之间、不经意之间表现出对灾民痛苦情绪的排斥和强行改造,这会让我们失去了专业工作者的职业态度,而变成了像老百姓那样地说一句“你不要哭”。
在与灾民的心理会谈中,当让灾民重新回忆起他所经历过的痛苦事件,灾民自然会忍不住流眼泪,这本是人性的自然表现,这眼泪的流出,是否就等于是“二次创伤”呢?
“二次创伤”,是指,只让被干预者回忆当初血肉模糊的镜头,只鼓励他哭,让他哭得很伤心、很厉害,而没有给予更多的其它的心理帮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心理干预工作,才可能造成病人的“二次创伤”。
其实,在生活中,老百姓也经常会这样说:“你哭吧,哭出来就好了”。这是老百姓的一句话,这在学术上被叫做“情绪宣泄疗法”。当年,弗洛伊德早年也曾使用过这种方法,这方法的确是很有效的,它起码可以让人减少一些内心的压抑,能够给痛苦的情绪一个宣泄的机会,起码能够允许别人把痛苦情绪流露出来,而不是强制别人“不要流泪”,把痛苦情绪压抑下去。但是,情绪宣泄疗法的缺点是,疗效不够持久。病人哭一会儿,虽然心情好了一些,但是,过一会儿之后,心情又难过了,只能再哭一次。就这样一次次地哭下去,陷入在痛苦情绪之中,最终也没有能够从痛苦情绪中走出来。因此,后来,弗洛伊德不再强调这样的情绪宣泄疗法的重要性,而是改为“谈话疗法”。
“让病人清晰地回忆起事件和唤起与事件相伴发的情感,并让病人尽最大可能用言语把事件的细节和伴随的情感描述出来,如果我们成功地这样做了,那么每个癔症症状就会立刻消失,而且是永远消失。”
这段话,对于我们平时所进行的心理治疗具有历史性的指导意义,同时,对于心理危机干预,特别是在如何防止灾民受到心理干预的“二次伤害”方面,也特别重要。
显然,鼓励被干预对象哭得很厉害,这样做肯定是不太合适的;相反,不允许被干预对象流露感情,只说“你不要哭”,也同样是不正确的。正确的做法是,鼓励被干预者用语言描述和表达他的痛苦心情,尽管在表达的同时,仍然是会流出眼泪。当这样操作的时候,只要被干预者在流泪的同时,能够一直保持着语言表达的能力,就不会造成所谓的“二次创伤”。用语言表达痛苦情绪的好处至少有四:第一,给了痛苦情绪一个比较合理安全的表达途径;第二,通过语言描述,能够把潜意识的东西变得意识化;第三,通过语言描述,能够借助于理智的资源对痛苦情绪进行自我管理;第四,通过语言描述,可以进行人际交流,能够与亲人相互沟通和理解。在操作中,如果病人太理智化了,我们会带领他逐渐去接近他内心的痛苦情绪;而如果病人已经痛苦得只会哭不会说话了,这时候,我们就会注意跟病人多进行一些语言方面的对话,带领病人向理智的层面靠近一些。比较合适的火候就是让病人能够“边说边哭、边哭边说”。如果能够做到这些了,仍然可能会被病人的亲属认为是心理专家惹哭了病人,他们并不懂得这其中的心理学科学道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要注意跟病人家属进行科学原理的解释,同时,也要为病人的家属提供心理干预的帮助。
当然了,在引导病人接近他的痛苦情绪时,要注意病人的心理承受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可超出这些能力而过度、过快为之。在会谈过程中,在鼓励病人用语言表达其痛苦情绪的时候,也要注意循序渐进,试探着逐步深入,而不是急于探查病人的痛苦心情。总之,在这样的心理干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的人性为中心,而不是以干预者为中心,也不是以被干预者的亲属为中心,或者以文化的价值观为中心。
在鼓励病人用语言表达情感的同时,更要注意给被干预者以准确的信息提供,填补他受灾以来的认知缺乏;通过讨论一些现实问题,帮助他纠正“认知歪曲”。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注意尊重和接纳被干预者,给他们一些行为的指导,比如,鼓励他们在身边寻找亲情和社会支持,鼓励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自主性,提高其自信心和自尊水平。这样整体而系统性的心理帮助,可以有效地避免心理干预时的“二次创伤”。
我们虽然是在做心理危机干预,但我更相信,每个人都有自我完善的内在潜力,因此,我也相信,灾区群众中的大多数人都有自愈的心理潜力,他们是不太需要心理危机干预的。而需要干预的人,则是自愈能力稍弱的一小部分人。其次是刺激太过严重(如截肢或丧失亲人)、短期内缺少社会支持的一部分人。
心理干预的目标,仍然是让受灾者更多的去发挥其内在的能动性,逐步恢复他的正常生活。
即使是做心理干预,也不能过度干预,以至于压制了受灾者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只有给他发挥自主权,给他发挥能动性和自主性的足够空间,才能使他真正从危机中走出来。
我不鼓励简单地只以哭作为情绪宣泄,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救援。
我赞同灾区群众选择不哭。
我赞同灾区群众选择不接受心理危机干预。
我愿意给灾民推荐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帮助。
我志愿为灾区人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的专业帮助。(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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