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hut的督导设置原则
在Kohut的工作假设中,每个人都有与三极自体相关的移情自恋需要,这一假设延伸到具体督导工作中,将十分清晰的展示督导的动力。
被督导的心理治疗师,不是为了炫耀顺利成功的个案来进行督导的,如果他的目的仅仅是此,那么这一督导实际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一夸大自体的需要,因此指示这位治疗师有防卫的成分或者被潜抑夸大自体存在。
被督导的心理治疗师,同样基于为人的自尊特点,已经在个案治疗中遭遇了困难,并且暴露这一困难或者虚弱,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局限,所以在督导进程中需要被包容和共感,以修复被督导治疗师在个案进程中的困惑和受挫自恋。如果在督导中继续被小组成员横加批评和被督导指责批评,其创伤是严重的。而这一自恋创伤必定会转移到继续的治疗过程中。同时这样被督导的治疗师必定在以后的督导过程中无意识的产生防御或者预先自我贬低或不敢说案例的真实治疗信息,以迎合地获取认同。但如果该督导小组已经形成这样的风格,那么,这样的督导小组在我们看来就是十分不专业,且根本没有起到督导小组的作用,并为个案的治疗进程带来更多负面,该小组的督导师也是十分不合格的。
督导师对于被督导治疗师的批评、指责,在自体心理学的视角讨论,这样的表现多在于督导师本身所呈现的自己内心未被修通的痕迹,或者说督导师本身的自恋发展是带有未修复的创伤点或者病态自恋特点的。在与镜映移情相关的夸大自体需要中,督导师如果自身的夸大自体未被修通,那就有可能出现贬低、指责被督导治疗师的情况;也可能出现无法承受被督导治疗师理想化移情的需求。“没有人能使别人成长;人们只能促进或阻止成长”(Casement,1985),因为根本没有一种批评和指责可以真正促进成长。
作为督导师个人,我们发现需要具备三种基础于健康自恋的能力特质——包容力、提炼力、指导决断力。
包容力与被督导来访者和团体的成长相关,正如克莱因所指,“我们未必能治疗每一位病人,但我们会对于许多人有帮助。”包容在自体心理学的角度包括了一种人性对待他人的态度、技巧、能力,同时也是情绪调节功能、神入的功能,这是自体心理学治疗框架所倡导的。只有督导的成长能够足够包容和谅解时,小组才是能够包容且谅解的,而只有小组能够是包容和谅解的,被督导治疗师才能被包容和谅解,且修复自体自恋在治疗过程中的创伤。也只有此,治疗师才真正有能力重新回到个案的工作中,去包容和谅解来访者,使来访者的内心获得安全的温暖,自恋的健康发展。
提炼力,指示着小组,特别是督导师能够建设性的去发展提炼被督导治疗师和小组成员内心的创造力和领悟,而不是去破坏和阻碍创造力和领悟。而这一创造力和领悟即是心理治疗中艺术的特点,也是一个追求心理治疗的大师境界的启蒙点。
指导决断力代表督导师要有能力突破自身(特别是精神分析的)理论反移情的特点,在一设置严格的治疗进程中,以当代各治疗理论的整合发展来说,需要注意我们的真正兴趣是来访者的康复疗效,还是我们对于自身理论学派的固守,而不顾来访者利益的最大化。是所有的个案必须都以自身理论喜好的方式去治疗,还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治疗?在此点上,对于一个需要服用药物的来访者,在督导环境中是否需要作这样的明确指导,还是回避谈及药物服用的指导;又或该来访者的实际情况可能仅仅存在认知歪曲的问题,但还是要坚持一长程的治疗方式和思考。在督导一些明确当前问题和急性问题中,因理论设置担心自身是否存在反移情因素而缺乏明确指导,实质是为了维护夸大自恋的需要而以理论反移情控制所作出的防御,也就是所谓“死于句下”。所以督导师的指导决断力是十分重要的。
Kohut工作的重要合作者之一Basch(Basch,1986),在九十年代就指治疗的整合已经成为现实。在他的《理解心理治疗:心理治疗科学的艺术》(国内翻译为《心理治疗入门》,四川大学出版社)一书中展示了这一思考的实务取向。
在无论何种完美的督导中,也存在失误,这是属人的特点。或者自己发现,或者被成员指出。这时候的态度是什么,是维护还是坦诚相待。这是关系到督导自身自恋成熟度的考验。在此,在自体心理学认为这可能是某些关键点,也就是恰好的挫折所孕育的修复和转变性内化的发生,这不但对于个体治疗如此,对于督导小组也是如此。
在督导中,成员对于督导师的理想化移情需要怎么样被认识?
在自体心理学的观点来讨论,这一发展是成员理想化自体需求投射的部分,这个部分是需要被拒绝禁止还是被欢迎。在此的操作性答案是:不迎也不拒。Kohut所主导的自体心理学指出,这一理想化移情包括着成员对于自身理想的提升需求,或者是一种暂时的榜样学习作用。这一理想化的内化是小组成员将来发展的潜在力量——指向理想。督导师需要明白的理解这一过程,但也并不因为被理想化而认同了自己的夸大自体极。这则卷入反移情的圈套中。
小组设置则是督导的另一个关键,在督导中,这包容了必须的规则,也就是容器所具有的限制,这是一个社会性的要求,它能够控制小组的退行、投射中发生的融合式移情的现象,彼此的适度自我界限消逝。
在督导师和被督导的成员之间,是否存在一不对称性?
正如真正的心理治疗所展示的,来访者和治疗师之间的角色限定决定了不对称性和不平等性,这一原理同样在督导团体中有效。但这一不平等和不对称性如果是在可以被包容的限制内,那它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无论宣称怎么样平等的督导或者治疗的观点,本质上是永远也不会存在的,那样的执行只是为了自恋夸大的需要否认真实事件。不然,一个治疗师可以和任何一个朋友去讨论他的个案。但那是无法获得真正效果,而且是有害人际关系的。问题在于,我们能够觉察这一督导过程中的不对称性和不平等对于督导进程发生了怎么的影响,又对于其中的个体产生了怎么样微妙的影响,是否能够觉察这些才是真正的关键。
最后指出的是,不管我们如何客观,我们每个人的特质必定是特殊的,在督导进程中,这一事实产生的影响是最难估量的,不同的特质的个体相遇在一起,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碰撞,这直接影响督导过程。所以在这些特质的相遇中,发生了什么,需要去分辨。在督导进程的案例汇报中所产生的投射,是来自个案,还是来自治疗师特质,或者来自现场的互动,这些都是充分由督导师考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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