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成害
曾经看到一个电视采访,演员徐帆说,太太做着做着就变成了妈。而妈呢?做着做着就变成了上帝。无论做妈还是做上帝,都是试图以爱的名义包办,这种包办,在承包方看来,是全情付出,对方理应感激涕零没齿难忘,而对于承受方来说,却往往意味着悲剧的开始。人,生而自由,太深太多的爱,则是一剂剥夺人类这一基本权利的慢性毒药。强权,一旦以爱的名义,就变得合理与难以反抗,倘若不是自虐狂人,恐怕谁都不愿意背负这样的枷锁,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深爱泛滥的妈咪型女人,往往遭遇背叛,而那些“管好自己,天下太平”的自私女人往往被男人当成手中宝的原因。
相思能成灾,深爱能成害,世间才有了“过犹不及”这个词。但凡将深爱发展成深害的人,皆自觉得无私。却不知,于人类来说,自私有时候也是一种美德,至少它能够帮助我们在面对他人的“瓦上霜”时,保持难能可贵的自制与清醒。要知道,以爱之名存在的无私是一种病,会上瘾。它需要的未必是当事人相同多的爱的回报,却一定是当事人相当多的爱的服从。说白了,所谓深爱,并非无私的奉献,而是无条件的掌控。
半个多世纪前,文人郁达夫为美人王映霞抛弃元配,放弃声色犬马的大上海,蜗居于杭州,他爱她,就像老鼠爱大米,他看上去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却也要求她“不许读书,不许外出,整天在家待着”。他为她放弃了一座山,便也要求她为他放弃一片海。这样的爱有多沉重?40年后,王映霞在回忆录中写道,他是爱我的,那方式,却是我受不了的。那样的痛苦,我今生绝对不要再有第二次。
我们歌颂爱的伟大,却往往忽略了它永远绕不过人性这道门槛。一个为子女付出全部青春,做了偌大牺牲的母亲,一定会要求子女对她的指令俯首帖耳。一个为丈夫牺牲了个人生活的妇人,男人的自由与快乐,便是对她含辛茹苦的漠视与挑战。
所谓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是情书中的对白,现实版本往往是“我快乐所以你也要快乐”,甚至于“我不快乐,你也要不快乐”。如果真有爱,或者真有所谓无私的爱,便一定不是将爱与要求一股脑地倾倒在对方身上,全然不顾人家能否承受,而是克制再克制。
愈是深厚的爱,愈是需要克制,否则必然成害,因为以爱之名义所进行的各项“摧残”活动,往往是对方无法抗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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