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本和主体间性:
两个可基本互换的概念
有个同学在我Q群论坛中翻出我的一篇旧文说,这个文章不就是你过去以精分为表达方式写的你现在要表达的“建构发展层次论”的萌芽吗?谢谢这位同学的细心和对我的理解。不过这篇文章是篇学术文章的初粗稿,发在这好像有点不协调,读者只好将就着看了。
精神分析中的实在主义(realism)和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的分野
精神分析的主体间性学派(后自体心理学):斯多罗,埃武特等
实在主义声称:有一个外在的独立的客观现实,有一个与其分离独立的主观世界,这个主观世界需要不断超越其自己去体认那个外在独立的客观现实—真理。
实在主义的思想渗透经典精神分析理论的思维中。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对于移情概念的界定。移情被看作是对客观现实的扭曲,是被分析者将眼前的分析师误认为自己童年时代的父亲母亲;因此分析师的任务就是通过对被分析者的移情进行解译,让无意识上升到意识,从而这由分析师之理论所代表的真理,将让被分析者获得心灵之自由。这些基本假设被贯穿到实在主义的经典精神分析师的治疗实践中:它是一条单向的道路,权威分析师施加影响给被动的,抗拒的被分析者;它是一个“孤立大脑模式”的工作模式:病因皆来自被分析者的主观世界,而分析师不过做一面空白屏幕折射回被分析者的内宇宙,而分析师也需要摆脱他的反移情从而保证空白屏幕的科学的客观独立性。
但是对于斯多罗等来说,唯一能够被分析师所探寻和了解到的现实只是主观的心理现实—被分析者的,分析师的,以及由他们互动而创造的主体间场的心理现实。而对这种心理现实的理解唯一道路,只有通过神入/自省之手段。这其实呼应了科胡特早年提出的思想:“惟有那些通过内省可以观察得到的现象,或者通过神入于他人的内心而观感到的现象才叫做心理的;才是属于精神分析研究的领域。”分析师通过长久神入(自省)浸泡于被分析者的主观心理现实中,自省于他们两者互动所创造的模式中,从而说出他的理解和感受。在斯多罗等的理论中,其实何谓客观现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主体间的现实,而究竟是分析师还是被分析者更拥有现实解释权这样的争论将不复存在。假如这种争论真的在分析师和被分析者之间出现了,比如分析师解释说“他解释的才是客观现实,因为他是依据那个客观的理论,而被分析者不过在阻抗之中”,这样的说法,表明了分析师已经背离了主体间性之立场,已经不再处于精神分析的观察研究模式中;而这种背离,其对治疗对话的影响可能将是负面的,遵循主体间性思想的分析师们会认为需要敏察之。
这样一种关键哲学假设的改变,带来一系列对精神分析经典概念的重写,并对分析师的治疗实践带来很大变化:
移情,现在不再被视为扭曲,置换,退化,而是“被分析者一种组织建构其主观经验的活动。”皮亚杰的认知同化(assimilation)概念被引入,认知科学中的基模概念被引入。结果,移情是这样一件事:1)每个人都会无意识地将其浩瀚无边的经验(我们每个人在一个当下时刻所意识到的只是我们整个经验中很小的一部分――所以说浩瀚无边)组织成一个特殊的结构基模。这个结构有一定的恒定性。2)当被分析者遭遇分析师时,两者互动所产生的经验,被分析者会将之同化到他的原来结构中加以理解。而作为病人的被分析者,他的特殊结构是比较原始的,源于童稚时代与父母互动,一路发展下来成为定势。
对于分析师来说,他所拥有的不是客观现实加上那些未进化的反移情材料。他同样拥有他自己特定的结构基模。他所拥有的理论,是一种特定的组织框架,帮助他将“浩瀚无边的经验资料”组织成一个可以理喻可以助于实践的指南。它不等同于客观现实。同样它需要置于神入/自省的根本方法之下,不断考察它对治疗对话的影响。
对于“客观现实”概念的摒弃,是否将带来彻底的相对主义,所有理论皆半斤八两,失去衡量其标准?不然,几个标准可以作为指南:1)理论更具有包容性,它能解释更多的现象;比较起过往的单一针对某种现象解释的理论(许多小理论,对某种现象很有解释效用,但将它们放在一起,却互相矛盾),它可以产生一个涵盖整合效应,涵盖了不同互相矛盾的理论。2)它是否有可能将自己包含在自我检验自我纠正自我发展的对象内?3)它是否有助于分析师强化神入能力,而能够准确捕捉个体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多样性?
根据这几点考察,斯多罗等自信地声言主体间性理论符合以上标准:1)它可以将“缺陷论”的自体心理学和“冲突论”的经典精神分析所蕴含的“接近经验”的锐敏洞察整合为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2)由于主体间性理论强调,观察者和他的理论对其观察对象的影响是极为重要的,它始终是充满自我反思和自我纠正的。3)主体间场的概念,本来就是和神入方法相辅相生的。
“主体间联系”还是“孤立的心":精神分析的发展心理学
1985年之前, 在精神分析的发展心理学中,一个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是玛勒的“分离/个性化”理论。玛勒并不打算发明一个新的理论,她所致力的是通过实证观察的科学手段, 对真实的幼儿心理发展进行描述,从而使得有关“被观察到的真实的幼儿”的知识和“临床精神分析所推测的幼儿”的理论获得一个整合。正因此,她的理论是相合于那个时代的经典精神分析,自我心理学和客体关系理论的。这个理论,依旧渗透着实在主义的理路:有一个主观世界,有一个与之分离的独立的外在现实世界,幼儿在极早期的生活中,处于两个世界混沌不分的状态,或者说幼儿只能意识到一个世界—即他的主观世界,而不知有外在现实世界之存在。
“分离/个性化”过程始于自闭期及其其后与母亲世界混沌不分的共生期(约出生后4-5个月),其后经“孵化”期(6-10个月),“实习”期(10-17个月),“回睦”(17-24个月)期,最终到稳固的“自我”和“客体”的建立期,亦即分化期。这样一个过程,先是幼儿意识不到外在世界的存在,只是活在自己的梦幻一般的内向的生理满足之中;而后渐渐意识向外,意识到外界母亲客体的存在;而后陷入和母亲之外的“和外部世界的恋爱中”,只是以母亲为安全参照点,爬走着兴奋地探索外部的世界;及至进入矛盾的“回睦期”,在对母亲的依靠和渴望全然独立之间摇摆;直至最终终于建立起一个独立的自我个体,同时母亲客体也在心目中稳定下来(好坏客体整合)。
“分离/个性化”过程,顾名思义,其核心在于一个“独立的心”从对母亲一片混沌不清的依赖中脱颖而出。个体心之间似有一堵墙,他人于我或是墙外之物,或是一些被内化的表征影像。
然而,不断涌现出来的新的有关婴儿和母婴互动的研究发现,令“分离/个性化”理论遭到质疑。1985年,随着丹尼尔的《幼儿的人际关系的世界》的诞生,“分离/个性化”理论遭遇了强烈的挑战。丹尼尔提出了新的理论,他的理论可以称之为一种“主体间性”的理论。这个“主体间性”理论中的主体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巧妙解决在于绕过“何谓主体”“何谓SELF”这类争议纷纷的问题,而聚焦于:“主体感”。丹尼尔的理论建立于主体感这个核心概念上。他认为并不存在一个共生期,幼儿自2个月开始就已经有种主体感出现。
他将主体感分为:1)“萌动的主体感”(),2)“内核主体感”(),3)“主观主体感”(),4)“言语的主体感”()。任何的一个主体感都包含了一种特定的和他者之间的关系特质。这些主体感随幼儿长大一层层叠加到本来已经发展的主体感上。这样一来,发展的去向不是个体逐渐从母体那里分离出来成为一颗“独立的心”,而是在一个看似日益独立且丰富的自我状态中,同时含着不同的与他者的关系特质。换句话说,幼儿并不是越来越分离开他的母亲,而是发展了不同的和她的联系特质;表面上的独立必须伴随着转化了的形式的内在联系,方是发展的大功告成。
这就是主体间性理论和旧有的精神分析理论的的区别:“主体间联系”对“孤立的心”。
内核主体感始于幼儿出生后的2-7个月间。这个时期曾被玛勒认为是所谓的共生期而缺乏和母体的分离感。然而建基于大量婴儿观察研究,丹尼尔认为婴儿已经拥有了1)自我能动感。如自己是自己手移动的主人,你闭眼则眼前就一片黑。2)自我完整感。如自己的身体是完整有边界的。3)自我情绪性。如自己的情绪是和其他的自我体验连在一起的,因而属于自己的。4)自我历史感。如自己虽然变化但还是同一个人。
而主观主体感的产生,始于7到9个月,更是一个很大的飞跃。在此阶段,婴儿意识到自己原来有个“心”,而别人也有“心”,且这两个不同的心是可以进行分享的。
此阶段的主体感,似乎更接近于我们成年人一般意义上的主体感;而婴儿与母亲的关系,更像是具有我们日常思维中的“主体间”感。直接借用Trevarthan和Hubley的定义,在这里,主体间性指的是“个体有意地试图和他人分享自己对事件或事物的体验。”婴儿已经具备了这种主体间性的证据有以下:1)婴儿可以与母亲共享注意力的对象。比如母亲手指玩具,而婴儿会知道母亲的注意力对象是玩具,而会将目光投向玩具,而非母亲的手指。2)分享意图。如母亲手握饼干,婴儿伸开手向着母亲,一边做着抓手的动作,一边目光在母亲的脸和自己的手之间移动,并口中出声。3)分享情绪。这是本阶段中最微妙的发现:
一个十个月的女孩终于完成了一个魔方转动。她望着母亲,头高昂,双手上下拍动,身体几乎要站立起来。母亲看着孩子,大声说道:“YES,thatta girl.”这个YES带着明显的重音和上升的节律。这呼应着孩子的动作。
以上例子生动表现了婴儿激动情绪的被分享。要记住此时婴儿还匮乏语言功能,她如何才能知道母亲分享了她的情绪呢?假设母亲只是用躯体模仿婴儿的动作,那么我们可以说那只是模仿,并不一定意味着某种我们看不到的内心状态的分享。有趣的是,在此阶段,母亲对孩子的呼应是以非共同的“频道”---在此是声调对躯体动作---但类似的调子来做的,这意味了看不见的情绪的被分享。这叫做“带标号的回应”。
丹尼尔的理论,置“主体间性”为重要地位,开启了一系列新思路和新问题。婴儿自7个月起,主体间分享就已经成为可能,正因此,母亲在此时期对孩子的呼应和不呼应,如何呼应,其实塑造了孩子与其自己的内心经验的关系,一些经验因被分享而强化,另一些经验则因不能分享而被排斥。这一切,将如何影响到孩子未来主体间性的发展?亲密和孤独,这人类经验中的关键问题,可以从主体间性的思路框架得到什么新的启示吗?假设主体间分享是可能的,是什么导致了它的障碍?假设个体的心理成长,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独立分离过程,也包含了建构新的主体间关系特质,那么为什么孤独?孤独究竟是什么?主体间性是一种能力吗?还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动机需要?至此,主体间性理论引领我们进入对一系列实践问题的新的拷问。
本杰明---互为主体性
“主体间性”一词源于英文中的:Intersubjectivity. 该词的另一种国内的翻译为“互为主体性”。翻译上的多种形式,暗含了主体间性一词本来所可能拥有的不同意义。至今为此,我们所评述的主体间性理论和思想,只是笼统地指称了“打破主客分离”,“分享内在心理体验的状态”为“主体间连接”,“主体间性”。我们未触及进一步精细的分析:主体间关系是在任何时间都是相互的――即两人同时间互为主体的吗?难道不存在--似乎通常我们更是这样思考的--一个时间只能一方为主体,一方为客体的关系?
精神分析的临床治疗和发展心理学,长期以来似乎针对的是一种非平等关系:母亲对婴儿,治疗师对病人。我们从母亲那里内化好的客体坏的客体;治疗师努力为病人创造自体客体经验,提供镜映,神入,结构性内化。这里的行动方向似乎只是一个指向的。我们可能更容易这样设想:治疗师是提供自体客体的经验的主体,则病人是接受自体客体经验的客体。
本杰明的主体间性理论聚焦这个问题,提出一系列震耳发聩的思想。
她质问道:“精神分析关心孩子需要接收认可,神入,镜映等等,但从来没有考虑:‘孩子怎样成长为一个可以认可她自己的孩子的家长?’或者说:‘一个人怎样才会发展出能力开始享受他人的‘他者性’或说给与他人以认可”?她认为这将是主体间性理论所需要致力解决的难题。
在发展心理学方面,她重新解释玛勒在其分离/个性化理论中所描述的婴儿观察资料。
她声称,个性化阶段的完成并非是一个独立分离的个体出现,而是建基于对母亲的他者性的认可之上的新的互为主体关系;幼儿不是仅仅无可奈何地接受母亲的他者性从而堕入“抑郁位”,而是可能因发见母亲的他者性而发见“饶有兴趣的新源泉,一个游戏的伴侣,最重要的是:一个令人安慰的地方。”换句话说,他人的他者性不只是一个无可奈何需要被适应的现实,而恰恰可能是令人满足的,令人解放的地方!
“认可他者性”在本杰明看来是个体心理成长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在一种足够好的条件下――一个核心转变过程,它伴生的是一个新的主体。因此她定义intersubjectivity为“相互认可的关系”:“在此关系中,每个人都体会到对方是一个相像的主体――一颗可以被感觉的心,但它同时是发自另一个独立的,分离的情感和感知中心。”
那么那种通常以为一个时间只能容许有一个主体存在的思想呢?它真实存在吗?本杰明出色地揭示它显著体现在所谓的“回睦期”。在此矛盾的时期中,认可自己和认可他人之间的和谐破裂了,婴儿挣扎在两极中。这种挣扎,其实正是关于自恋的精神分析文献所时常提到的“全能自我”的问题。当婴儿意识到母亲具有独立分离的意志(“我想要的不是妈妈所要的”),她的“全能自我”开始遭遇挑战:“我想我是全能的,但我又需要你的认可,但是你可以不认可我,你不认可我,我如何是全能的呢?”这个冲突的解决只有走向互相认可。
在这里,我们看到,本杰明将主体间的关系状态其实分为两种:和谐的相互认可态和破裂的所谓“互补态”。对这两种状态的深入分析,衍生到临床治疗中的困境现象,和相关的所谓“第三”的概念。
主体间性理论对解释和突破临床困境的意义
临床困境(IMPASSE)指的是那些治疗中出现的突出情境,在此中,治疗的进展好像卡住了,不但如此,治疗师和来访者之间好像出现了冲突。当这种冲突长期得不到解决或缓解,甚至升级,来访者可能脱落,或者治疗师无奈地宣布治疗无法继续。基于这些情况,有时理论会被动用起来解释何以某些病人需被界定为无法被分析被治疗。自恋人格障碍曾被如此界定过,边缘人格障碍也曾经被如此界定过。
当我们考虑到理论的意义的时候,假设一个新的理论在实践上不能为我们理解和突破这些临床困境有所贡献的话,虽然我们依旧不能否认这些新理论的其他价值,但不能不说它是令人遗憾地缺乏重大突破的。
主体间性理论在此点上做的如何?这是这里我们要开始聚焦的地方。
斯多罗等在叙述其主体间性治疗理论发展历史时,提到这首先起于他们对某些临床困境个案的研究。他们认为,这些困境的起源来自于分析师和病人极为不同建构的主观世界的冲突。当病人传达出来的诸如原始自恋一般的经验无法被分析师真正理解,而只是强行以其理论予以解释,一系列误解,错位开始了,最终分析师宣告治疗无效。斯多罗挑战关于边缘人格障碍是一种稳定的,独特的,建基于内在本能冲突和原始防御的病态性格结构的解释。
他们认为,关键其实在于边缘人格现象所表明的是:病人需要一种对其原始自体客体需要的呼应关系,而当病人感觉到这种需要被理解,其所谓的边缘人格症状缓解了。因此斯多罗等开始构造主体间性理论,试图勾勒一幅治疗师和病人之间的双向作用图。
如果说,斯多罗是从经验的个案分析的角度,发现了困境是由于分析师的主观世界(他的理论)对治疗过程的不良侵入而生;那么本杰明是从另一个更高的抽象角度出发的:理解困境,我们需要先了解何谓“非困境的,进行良好的状态”?这两种态,它们更高的(更抽象的)原始本源是什么?
如上小节所述, 本杰明的主体间性理论是以“互为主体性”或称“相互认可”为核心的理论,则这种“非困境的,进行良好的状态”其本质即是“相互认可”的状态。本杰明认为这种“相互认可”的状态,是治疗过程中分析师和被分析者共同创造出来的状态,她将此定义为“第三”,并进一步将其分为“第三中的一”和“一中的第三”。而对应的治疗困境则被称为破裂的“二”。
对于“第三”之概念,精神分析的理论家应用其已由来已久,它被用来打破“二”之分裂性,叙说一个超越“二”的视点。拉康认为,“第三”之存在,避免了关系或陷入消除不同的“混合”,或陷入不同的破裂;他将“第三”认定为“言说”,一种“符号象征的第三”;将“第三”看作是相类于俄底浦斯情境中父亲的位置,他所发出的“不”,指令和规则。后起的精神分析理论家有人将“第三”视为理论的位置,可以供分析师倚靠而形成一个超越两人关系的视点。
本杰明尽管同意“符号象征的第三”的重要性,但她认为这并非始于父亲。她声称,父亲出现之前,早在婴儿极早期的和母亲的关系里,“第三”就已经存在:母亲和婴儿之间的相互凝视,母亲模仿孩子的咿咿呀呀,姿态上他们的相互模仿。。。这是一种本能的相互顺应,一种自然的节律在这种相互顺应中呈现出来,宛若白昼更替春夏秋冬那样的天然和谐的节律。本杰明叫它为“第三中的一”。另外还有一种比较容易理解的比喻是,就像一个爵士乐中不同琴手之间的互相呼应的即兴演奏,琴手们互相之间的顺应,不仅仅呼应彼此,且需顺应音乐自身的一种韵律。
而“一中的第三”,又叫“道德第三”,“符号象征第三”。此外,也叫“有意向性的第三”,其意向是创造一种不同,分化。在这里,本杰明拥引“带标号回应”现象,来说明这种第三。(见讨论以上讨论丹尼尔的发展心理学理论)。母亲呼应婴儿的情绪时,那种带有自己“转换频道”特点的模仿,表明母亲虽分享孩子的情绪,但是“这并非是妈妈的”,不是纯然婴儿的“一”,也不是纯然妈妈的“二”,而是仿一加二的第三。
在立论了“第三”之后,治疗困境被看作第三的缺位,“二”的破裂。本杰明生动阐释了这种所谓的“互补态”。这是一种如权力斗争的情境,一种典型的冲突情境。在此情境中,双方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是被强迫的一方;双方都感到无能为力,似乎都只能采取一种对立的立场—“要不是你疯了,要不就是我疯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话,我就是错的了,而且是非常之错,令人感到羞耻的错误”。这种情境还有一个生动的比喻,就是“翘翘板”,一方往外移动,另一方一定会被翘起,移至向里的位置。
本杰明认为:克服这种“互补结构”的通道在于,我们需要学会“臣服”,区别于“屈服”,我们所臣服的是我们共创出来的困境。换句话说,我们需要认识到自己在制造困境中所负有的责任。但是认识这种责任并非需要引发对自己的责备,如果因此而被自我责备的羞耻感所压倒,则更是无济于事:我们需要的是理解这种属于人类的困境,它的不可避免性。当我们进入治疗关系的时候,它越进行的深入,我们越将被卷入来访者的属于人类的共同困境中,此时,它将考验我们能否在这种困境中找到区别于翘翘板的第三空间,从而消淡我们和来访者的共同痛苦。
综合分析: 在主体间性范式下的临床治疗实践。
综合以上评述,我们现在需要回答一个根本的问题:
精神分析的主体间性理论给临床治疗实践带来了新的什么吗?换句话说:在这个新的范式下,临床治疗实践将呈现出怎样不同的面貌?
1)从移情关系到一种特殊的,助益于转化的真实亲密关系。
首先,我们将发现,所谓的“不真实的扭曲意味”的移情关系将被重新理解。百年前,作为医生的弗洛伊德,发现心理病人似乎发展出一种对其医生角色不相应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也许医生被当作了父亲。在那个时代的科学哲学范式下,弗洛伊德认为这是一种对真实的扭曲,则治疗就意味着对此加以解释,让病人的无意识上升到有意识。
然而,从主体间性范式来看,医生认为病人不能将其看成“象征性的父亲”的思想为什么就代表了真实,而病人的思想就需要被称作不真实了? “心理医生角色应该是如何”这种被医生群体界定的“真实”,不过是医生群体的一种理论建构, 渗透到个别医生的“建构基模”中。诚然我们不能说它不是一种真实,但是当它通过不断的解释被强加给病人时,我们所将看到的是分析师和被分析者两种不同的真实(建构基模)的尖锐冲突。一些病人因之而暴怒,因之而脱落,因之而阳奉阴违,表明了互为主体性态破裂为二,也许将成为一种所谓的互补态—一种权力斗争态。
科胡特的经典自体心理学以其自体客体的概念部分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自体客体移情现在不再必然是需要被解释而化解的现象,很多时候,这种移情被治疗师默默地接受,从而它内化为被分析者的良好自体结构---他的自我心理调节功能。斯多罗的后自体心理学—主体间性学派继续发展了自体客体的概念。他们认为自体客体的功能主要在于令被分析者的情绪得以调节,消化,整合。
由于“神入呼应”是产生自体客体经验的主要方法,在主体间性范式中,经典精神分析中“解译”的至高地位受到挑战。至此,我们可以看到治疗师和来访者之间的关系从移情的解释转化为包含解释在内但不限于它的复杂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实质在于,治疗师需要基于对来访者深刻的神入理解,来对其自体客体需要做出不同形式的助益性回应。从而,关系现在具有一种特殊的亲密意味。
2)主体间思想孕育了主体间情境,主体间动机, 主体间能力三概念,它们将构成一种
新的结构思路, 从而导致对心理病理学和心理治疗本质理解的改变。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是典型的“一人心理学”,他以性趋力为核心动机, 文明被看作一个单向的压抑力量,从而衍生了本我,自我,超我的结构冲突。
主体间性思想具有完全不同的理路。首先是,人类的核心动机现在转向自体客体需要,依恋需要。这是自体心理学和依恋理论突破的地方。但是,这两个理论都没有呈现个体从幼儿到成年终生发展过程中自体客体需要/依恋需要的质变形态,也未呈现个体和他人/他所在的社会的交互作用形态。
在主体间性范式中,主体间性现在被视为一种基本动机:“个体有意地试图和他人分享自己对事件或事物的体验。”我们可以将此看成婴儿依恋需要的变种,或较高的表现形式。它还可以分成两个种类:第一,它服务于其他的动机,比如“我分享我的饥饿感希望你帮助给与我食物”;第二,它以亲密为其终极目的。
主体间性理论在这里,可以进一步去发展更精细的表达:目前它的一种表达是将依恋动机和主体间性动机区分开来。典型的依恋而缺乏主体间性的例子是自闭症儿童。而主体间性高级动机指向更复杂的个体间交错复杂的相遇渴望。这就引出了主体间情境这样一个概念。
人类个体的独一无二性和他又需要和他的人类同胞伙伴的连接;我是我的主体,但是你也是一个主体,这种情境孕育了复杂的个体交遇的状态。当它陷入一种不良状态时,典型的说法是:“他人就是我的地狱”。我们可以说,主体间情景构成人生的一个基本困境和挑战,当它不能被较好地解决时,它将导致心灵的痛苦。
几乎所有的心理疾病的描述,我们都不难看出它与主体间性困境和主体间性需要不能满足的关系:泛化焦虑症患者的痛苦对其自己对他人都显得不可理喻,当他走向治疗师的时候,他难道不是在呼唤着一种分享和被理解吗?社恐患者似乎悄悄掩藏着的不可告人的令其羞愧无比的秘密自我,她走向治疗师的时候,她需要一种分享令其从这种羞愧的囚牢中解放出来;抑郁患者,酒精瘾者早已放弃对他对人类同胞的需要满足的希望,当他走向治疗师的时候,他在叩问,“谁能够满足我吗”?
心理治疗的本质便在这种特殊的分享私密中,它要导致来访者和世界关系的改变,从而令他们获得主体间能力,而后回到日常世界中,和他人连接且又不失其主体。
因此这就又引向第三个概念:主体间能力,它是个体为满足自己的主体间动机需要,而致力面对其主体间情境挑战所需要的能力。
可以这样来想象,主体间范式提供了水平层面和垂直层面两个向度的对心理治疗的理解:水平向度是“可分享还是不可分享”?垂直向度是“超越还是退化”?前者包含在主体间情境和主体间动机概念里,而后者则包含在主体间能力概念里。
3)对心理治疗进程的不同描述带来的实践指导意义。
4)主体间情境,文化和心理治疗流派整合。
主体间情境概念的提出, 超越了传统精神分析将心理病理学限定于个体内在心理的局限性,这扩大了我们考察心理问题的视角。我们开始可以从个体所在的不同系统来思考心理问题的起因和解决方案,文化因此被纳入视野:任何主体间情境,即有人类共通的普遍特性,又渗透其所在文化符号和社会系统的规约。当我们考察来访者的日常生活中的困难时,我们需要从其所在之家庭等社会小系统的背景去思考是什么样的潜规则促成了他的哪些内在经验可以被分享和不被分享,哪些经验会被鼓励和放大,哪些会被压制和忽略,这样一来,精神分析的主体间治疗将不会与家庭治疗的系统论思路产生冲突,恰相反,它提供了一个桥梁,促进这两个不同心理治疗流派之间的整合或互补。
不仅如此,治疗师将需要把其自己所在的社会小系统的潜规则考虑进去,因为治疗师和来访者之间所形成的主体间场,将不可能摆脱其本身所在社会系统文化符号的渗透影响。
这样,不同的主体间场中的不同主体间情境将通通成为治疗师的思考资料,精神分析将摆脱它被家庭治疗学派所诟病的线性童年过去决定论的狭隘性。(韩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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